自給自足農村夢

農地蓋農舍限制,由0.25公頃放寬到0.1公頃,可望在立法院三讀立法通過!

依《農業發展條例》原本規定,農民只要在不破壞環境前提下且以農事使用為目的,即可申請興建農舍居住,且享有免繳地價稅的優惠,但限定其農地面積須達○.二五公頃,才能興建農舍,以免建商任意取得小面積的農地,就找機會用來蓋民宿或做其它炒地皮之用。但朝野立委認為,農民有實際需求,且為了讓農業順利發展,應該放寬興建農舍土地面積的限制,並將原本對農地直系血親繼承者繼承的面積與時間限制解除。

新修正的內容也規定,農舍的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,農舍在三層樓內總高度不得超過十點五公尺,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農業用地的十%

昨天老大跟俺說這個天大的好消息,不僅讓俺想當個自給自足的農民夢又熊熊燃起了!

因為老大在墾丁關山有塊約400坪的休耕農地,可惜礙於之前的法規,沒有756坪是沒辦法蓋農舍的!

所以想到有機會可以在40歲完成俺偉大的夢想,當個自給自足的農民,白天種種菜,下午到海邊浮潛,晚上看星星,好像粉讚ㄟ.....

而且待久了,可以慢慢規劃成一個只招待朋友的民宿,好像也不錯喔!

夢想正在啟動中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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